2011-2012年度省級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單位申報評審工作,依據《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單位認定暫行辦法》(皖政〔2002〕28號),已經結束?,F(xiàn)將擬認定單位予以公告,公告期一個月。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擬認定單位有異議的,請于公告期內向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處提出,并以書面形式寫明異議內容和事實依據。公告期滿,無異議的,擬認定為省級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單位。
聯(lián)系單位:合肥市寧國路112號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處(230001);
聯(lián)系電話:0551-64675113;傳真:0551-64675049;